新疆工程学院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4-20 点击数:

一、成立新疆工程学院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春玺副组长:韦华

组员:张江伟、刘阳、李梅、克热木、蒋晓斌、谢佳、刘永庆

信息员:刘晶芝

二、学校体育课安全要求

为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课内体育活动中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体育课安全要求和事故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一切以学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第一位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体育课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以确保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伤害事故给学生带来的身心伤害。

二、体育课安全要求

(一)对学院的要求

1、提供安全的运动场地。

2、所有运动器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4、对体育设备、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新。

5、有专人负责器材、设备的管理。

(二)对体育教师的要求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对经常旷课的学生要通知到学生所在的系部,切实加强责任心,每堂课都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设定好安全的活动区,除应考虑本班学生上课的需要外,还应考虑其它班级的上课情况,要事先和其他教师打好招呼,场地大小要留有余地,要有明显的界线,最好能安排见习学生在场地周围做好警戒工作。

3、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准备活动的安排要灵活、充分,除一般性准备活动外,适量增加上肢、肩部、腰腹部位的活动。

4、教师要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掌控整节课的活动情况, 在学生进行运动时,教师不得离开运动场或教学现场。杜绝体罚性跑步或训练。

5、安排教学步骤时,让学生做到先易后难,对危险项目要估计到,并有相应的措施,安排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师要对危险项目进行检查,纠正不安全的做法,防止事故的发生。

6、要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7、课堂上,老师应时时观察学生的运动状况,如在课上一旦有运动性伤害事故发生,教师要沉着冷静,及时处理解决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果不能进行处理,要马上与学校及学生家长联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8、下课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并及时对已完成的一次教学任务作一个实事求是的总结,积累丰富的防范事故的实践经验,为下一次课提供教学指导。

(三)对学生的要求

1、上体育课或参加体育活动时要穿宽松合体的衣服,最好穿运动服,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运动鞋,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和首饰。

2、进行篮球、足球等对抗比较激烈的运动时,不要戴眼镜,以免对眼睛造成伤害。

3、严格请假制度,事假一律不准。病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由体育委员上课时交给体育老师,否则按旷课论处。

4、身体残疾或有先天性疾病(如心脏)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由教务处签字后把申请表交到体育教研部,由体育教研部安排体育保健课考试。

5、体育课自由活动期间,未经老师允许不要到单双杠等体育健身器械上做一些危险及高难动作。

(四)对器材管理员的要求

1、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

3、对体育设备、器材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新。

4、要严格遵守体育器材领取制度,按规定办事。

三、发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防事故发生

1、体育老师为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有关防范伤害事故发生的思想教育,加强宣传力度。

2、体育老师应带领好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并认真做好点名工作。

3、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学生活动中体育老师应加强巡视指导。

4、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学院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应急处理原则

1、及时性:若发生体育活动事故,相关教师应及时汇报,学校立即开展工作,及时救护受伤师生。

2、生命第一:在救护过程中,必须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惜一切代价救护。

3、统一有序:救护工作必须在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有序进行,任何人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任何事故情况。

4、实事求是: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上报情况,任何人不得隐瞒事件真相。

5、稳妥安全:要尽可能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安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三)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授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家长。

2、以最快速度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3、及时做好现场处置,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体育教师事后要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以便事故处理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师生疏散,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四、建立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体育场地、器材的安全和使用,保护公共的财产不受损失,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人生安全,在我校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体育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安全防范措施:

一、体育场地、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各类器材在使用前,需先进行安全检查,方可使用,做到每学期检查1—2次,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的运动场地、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3、增强对体育场馆、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各运动场所、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4、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本着安全、节约、合理的原则使用。

5、定期检查体育场地、器材、器械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和及时解决。

6、做到体育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场馆器械的安全,保证器材的合理使用。

具体安排如下:

总负责人:张江伟

篮球场:丁晓伟排球场:马国帅羽毛球场:谢佳足球场:克热木乒乓球馆:刘冬桌球馆:刘阳健身操馆:王蕾形体馆:李梅跆拳道馆:曹桂芳器械健身馆:蒋晓斌器材室:阿米娜

二、体育运动安全

1、体育教学必须以学生“健康第一”为原则,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2、教学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违规上课。

3、教育学生重视自我保护,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4、教师对所教授课的认识要全面,要有严格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合理运用保护;合理运用教学方法。

5、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等客观因素,合理安排教材,合理安排教材的深度和难度。

6、上课时,要服从体育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课上学生不准带有尖锐器具,防止事故发生。

7、上、下课都必须清点人数。上课前检查服装,安排见习生等,课后要进行登记。

8、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9、对运动幅度较大的体育运动项目,体育教师要对学生讲清基本动作要领,做好全面的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伤害。

10、充分了解每位学生的体质状况或特定疾病,给予必要的照顾和指导。

11、教学中学生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使学生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新疆工程学院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以及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学校依法开展体育运动,坚持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救助并向学生处、教务处等责任部门上报。

第五条教务处要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防范体育课及各类体育运动的风险,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制定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等制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体育部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供应商要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体育器材设施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设备处、资产处、纪检处负责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第七条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同时要经常对学院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资产处整改。

第八条学生处、班主任要通过各种会议及班会课加强学生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意识教育。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要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九条学生处、班主任要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档案管理。新生入学时要将与学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有关的规定告知家长与新生,并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要做好保密工作。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可以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第十条体育教师上课时要组织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运动,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加强安全保护,果断纠正或制止学生做出的各种危险动作。

第三章 常规要求

第十一条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学院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要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提供安全告知书。学生获得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此类活动或比赛。

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要立即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要有安全提示。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体育器材管理员要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经常巡查,定期进行保养维护,根据安全需要或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和报废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院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班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院要立即启动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系部进行沟通。情形严重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自治区教育厅报告。

第十七条学院要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依法申请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学校要购买院方责任保险、鼓励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院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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